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预算金额:31.5000万元(人民币)
n最高限价(如有):31.5000万元(人民币)
n采购需求:
n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 n
合同包 n |
n
品目号 n |
n
品目名称 n |
n
预算价(元) n |
n
计量单位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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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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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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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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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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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南半岛渔船停泊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 n |
n
315000.00 n |
nnn
项 n |
nn
其他未列明行业 n |
nnn
否 n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n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3.1供应商需提供合格有效的工程咨询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盖单位公章。
n3.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注:选择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模板(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n三、获取采购文件
n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 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45,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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