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2.项目名称:深圳艺术学校百花校区及南山校区2025年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3.项目预算:人民币捌拾肆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848,25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肆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848,250.0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为人民币15847.25元,投标总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扫描件);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08日(北京时间)。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 深圳艺术学校百花校区及南山校区2025年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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