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线工程(浙江路延长线)(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0]87号)工可批复及(十发改审批[2021]54号)初步设计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十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境内
建设规模: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线工程(浙江路延长线)项目全长2.78公里,起点位于万通工业园,与浙江路顺接,终点与玄岳大道徐家沟互通相接。项目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线工程(浙江路延长线)全线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及沿线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市政配套设施与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FYSGJL-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1810日历天,其中其中:施工期10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施工准备期具体开始时间(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施工准备期具体结束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施工准备期不单独计入监理服务期内。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40218.0万元。
2.3其他:监理机构: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总监办由中标人组建,总监办同时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监理。总监办须按合同要求组建工地试验室,承担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2)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的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8日至2025年07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线工程(浙江路延长线)(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0]87号)工可批复及(十发改审批[2021]54号)初步设计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十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境内
建设规模: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线工程(浙江路延长线)项目全长2.78公里,起点位于万通工业园,与浙江路顺接,终点与玄岳大道徐家沟互通相接。项目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线工程(浙江路延长线)全线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及沿线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市政配套设施与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FYSGJL-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1810日历天,其中其中:施工期10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施工准备期具体开始时间(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施工准备期具体结束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施工准备期不单独计入监理服务期内。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40218.0万元。
2.3其他:监理机构: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总监办由中标人组建,总监办同时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监理。总监办须按合同要求组建工地试验室,承担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2)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的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8日至2025年07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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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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