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0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1月07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针对以下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一标段:灯杆部分桩号:K1+290-K58+069.88;
二标段:电缆部分桩号:K1+290至K15+000;
三标段:电缆部分桩号:K15+000至K34+700;
四标段:电缆部分桩号:K34+700至K58+069.88;
五标段:箱变部分桩号:K1+290-K58+069.8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二、三、四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五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二、三、四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五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的社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评审过程中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书(加盖公章)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评审过程中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书(加盖公章)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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