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群管工程2025年岁修养护工程,已由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关于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群管工程2025年岁修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巴水农发[2025]50号)和磴口县人民政府《磴口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6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水权转让岁修资金和农业节水奖励资金,招标人为磴口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磴口县境内
2.立项批文: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关于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群管工程2025年岁修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巴水农发[2025]50号)和磴口县人民政府《磴口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6号)
3.工程规模:渠道大修整治2条,长度4.05km;维修衬砌渠道40条,维修面积39290m,渠堤加高整治4400m。建筑物重建393座,其中:重建进水闸310座,节制闸28座,涵桥42座,生产桥13座。建筑物维修改造包括:进水闸更换启闭机44套,更换闸门39套,更换排架及机架板16处;节制闸更换启闭机12套,更换闸门2套;进水闸两侧衬砌维修3处,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本公告共划分为4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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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计划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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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群管工程2025年岁修养护工程(第一标段)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0日历天 |
280.9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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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群管工程2025年岁修养护工程(第二标段)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0日历天 |
325.9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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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群管工程2025年岁修养护工程(第三标段)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0日历天 |
394.7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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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群管工程2025年岁修养护工程(第四标段)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0日历天 |
327.5536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担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及安全员的2024年0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有其它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
②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09时00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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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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