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段/包
| 标段/包名称: | 深圳机场47台1.8G eLTE对讲机采购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SZJC |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531100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 交货期(天): | 30 | 交货期说明: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47台鼎桥EP682对讲机的供货及安装事宜。 |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拟投设备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年来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有效业绩,投标人及制造商之间的合同不算作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拟投同型号设备的销售业绩; (3)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截图。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清晰体现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供货数量等内容;发票复印件对应附在每份合同关键页后,发票内容需与本项目业绩内容相关(明确标注设备名称及供货数量),每份合同对应发票应列表汇总统计。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货数量以合同约定的供货数量为准,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供货数量,则以发票汇总的供货数量为准。若未提供发票查询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 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6-27 16: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08 17: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7-11 09: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7-15 17:00 |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5-07-18 09:30 | 开标时间: | 2025-07-18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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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深圳机场47台1.8GeLTE对讲机采购项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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