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储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板桥、同利第一储能电站PCS平台护栏施工及同利第一储能电站台阶修复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板桥、同利第一储能电站PCS平台护栏施工及同利第一储能电站台阶修复项目
2.项目编号:XHSL-GC-GKXJ-25-1099
3.服务时间:总工期为15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服务地点:宁夏储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板桥第一储能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巴浪湖农场五队;同利第一储能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扁担钩镇同利村。
5.工作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内容为板桥、同利第一储能电站需采购安装PCS平台防护栏装置共计60套(材质采用Q235-B镀锌钢管),直线型与直角型防护栏各30套。所有防护装置底部须配置镀锌钢板踢脚板,并按规定涂覆黄色防锈底漆及磁漆面层。同步实施护栏标识牌制作及安装作业。针对同利站区,需对PCS平台踏步、水房踏步及散水结构进行修补处理,同时完成安全警示标线涂刷及碎石填充找平工作。各项工程实施标准详见附件技术图纸及专项技术规范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规程、标准,并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其一即可),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1月至今)有新能源电站或变电站施工的类似业绩(需附与采购需求相符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主要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
4.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报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本采购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