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项目(第三期)(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66
最高限价(万元):66
采购需求:在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富良棚乡规范提升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项目周期为1年。及时、合理、足额配置专业社会工作者围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服务对象、老年人、特殊困难儿童、残障人员婚姻家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驻站社工应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能力和相应证书。;在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规范提升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项目周期为1年。及时、合理、足额配置专业社会工作者围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服务对象、老年人、特殊困难儿童、残障人员婚姻家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驻站社工应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能力和相应证书。;在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规范提升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项目周期为1年。及时、合理、足额配置专业社会工作者围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服务对象、老年人、特殊困难儿童、残障人员婚姻家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驻站社工应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能力和相应证书。;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年 标段2:1年 标段3: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投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项目(第三期)(二次)1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项目(第三期)(二次)2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项目(第三期)(二次)3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 须具备3人驻站社工,驻站社工中有1人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备注:若投标人对本项目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标段驻站社工不可重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27 06:00至2025-07-0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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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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