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2025年镇江市公司专卖处全市系统专卖执法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7.44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因专卖执法工作需要,需采购一批专卖执法设备:激光测距仪1台、执法用折叠自行车8台、夜视仪(红外热像仪)1台、无人机2台、高清微型摄像机(手环)1只、手持式探测窥镜1个。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2025年全市系统专卖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接受个体独资或个体工商户投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2022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
5.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6.无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响应。
8.遵守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的相关规定。
9.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承诺在中标后不进行分包、转包;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7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7月0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标包,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14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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