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编制《古城煤矿N1303工作面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土地复垦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二、采购项目简介
2.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编制《古城煤矿N1303工作面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土地复垦项目初步设计》项目
2.2采购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
2.3(请登录)
2.4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共1包,古城煤矿N1303工作面于2018-2020年间在长治市屯留区李高乡东李高村和下李高村、南宋村辖区进行煤炭开采作业,造成耕地沉陷,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为切实履行采煤沉陷治理义务,我矿将于2025年对N1303工作面回采已理论稳定的沉陷区1919.385亩耕地进行治理。详细采购要求见采购文件。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古城煤矿N1303工作面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土地复垦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并配合甲方完成集团公司和屯留区自然资源局专家审查,必要时需向辖区自然资源局备案。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省主管部门及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和单位。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设计及勘查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6月至2025年6月)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品销执照、暂扣或者品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年6月27日14时00分起至2025年6月30日1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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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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