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太湖人才发展大会会务展示及周边环境布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1.260000万元(采购包1:231.260000万元;采购包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1.26万元(其中一标段231.26万元,二标段40万元), 各标段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标段的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一标段:开幕式:2025年8月8日(周五)上午(暂定)
地点:无锡国际会议中心以及无锡东站、无锡站、苏南硕放国际机场等口岸
二标段:无锡人才工作展示(设计布置展区,展览展示无锡概况和无锡人才工作成果)2025年8月8-11日(暂定)
地点: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无锡国际会议中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约期限:一标段:开幕式:2025年8月8日(周五)上午(暂定);二标段:无锡人才工作展示8月8-11日(暂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供应商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供应商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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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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