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现公开征集培训服务采购项目候选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见附件。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7月3日12: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申请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信人寿辽宁分公司。
6.供应商与建信人寿辽宁分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信人寿辽宁分公司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信人寿辽宁分公司的重大诚信问题。
7.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信人寿辽宁分公司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信人寿辽宁分公司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10. 供应商应拥有金融、保险行业教育培训类及客养活动相关合作经验,并提供两个以上相关案例。(需提供案例证明材料,需包含一年内的案例合同。)
11.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允许开展需求方要求的各项活动;
(2)参与拓展训练活动的教练需要有相关证书;
(3)公司成立1年(含)及以上。
1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信人寿辽宁分公司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信人寿辽宁分公司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信人寿辽宁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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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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