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根据雪亮工程视屏监控维护要求,提供雪亮工程末稍线路(二级光交以下)维护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根据需求内容提供相应的监控服务,服务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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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雪亮点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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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一类、二三类) |
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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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一类、二三类) |
2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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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五柳树市场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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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台村级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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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348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8226.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配备2名(1名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名低压电工作业)。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7供应商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询比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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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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