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相关要求,支撑构建“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的智慧国土空间规划,增强国土空间信息模型(TIM)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决定开展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工作,以推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转型、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二)项目建设范围
本工作以吴江区详细规划地块作为承载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特征的基本载体,通过集成多维信息构建我区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对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进行精准分析评估,提出国土空间复合开发、混合利用、改造升级等挖潜增效的规划建议,探索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工作范围为经部审核通过的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的城区范围的并集,面积约107平方公里。
(三)项目建设内容
(1)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
将行政区、城区范围、城区实体地域、城区社区/村、城区详细规划单元、城区详细规划地块、人口、土地利用现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整合后的数据导入到目标数据库。通过入库处理,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形成基础信息数据库。
(2)城市房屋建筑信息数据库建设
基于现有实测房屋建筑矢量数据成果,补充完善基底数据;利用收集的各类数据,对房屋建筑基底数据进行属性赋值(建筑编号、基底面积、地上层数、建筑高度、地上建筑面积、矢量数据来源、地上建筑面积数据来源、异形建筑、详细地址、建筑年代、实际用途、属性来源标记等12个必填字段),形成城市房屋建筑信息数据库。
(3)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库建设
以地块作为承载城市国土空间现状特征的基本载体,将通过质量检查的城市房屋建筑信息数据作为主要数据源,按需加载人口、用地、产业、规划审批管理等支撑城市治理的各类数据,汇聚、关联、集成至不同层级的空间单元,建设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库。
(4)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
以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库为基础,构建涵盖用地结构、开发强度、设施配套率等多维指标体系,揭示城市人、地、房、产供需匹配关系,支撑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等相关工作。总结面向实际应用的成效和不足,提出国土空间复合开发、混合利用、改造升级等挖潜增效的规划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应在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数据库建设工作,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数据库成果汇交。若期间上级主管部门改变完成时间要求,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限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给中小企业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响应单位城乡规划等级证书,依旧视为资质有效,但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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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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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