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濉溪县民政局2025年濉溪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8.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后36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质疑,可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进行质疑。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6日17点30分至2025年7月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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