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及数量: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船舶尾气排放监测系统项目1项。
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时间30个日历日,试运行无误进行最终验收。
3. 技术要求:在指定的三台桥吊上安装三套用于监测船舶尾气排放的设备,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监测数据需接入宁波海事局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内网平台,并提供外网数据展示平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完成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船舶尾气排放监测系统项目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2.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 至2025年7月2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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