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京晓庄学院行知组团停车场改造项目(二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58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晓庄学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原有部分停车位面层拆除、停车场路面铺装、电缆沟盖板、排水改造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晓庄学院行知组团停车场改造项目(二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晓庄学院行知组团停车场改造项目(二次):
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
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
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
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所称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
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
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证书,且提供有
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在磋商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26 13:00到2025-07-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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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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