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741.48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开工之日起1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保宁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保宁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总体预留比例为 100 % 。
(2)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4)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近一年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至 2025年07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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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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