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内容:详见文件第五部分试验设备采购清单
商品的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供应商负责将商品通过物流方式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调塾村292-2号,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通过该等运输时,商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不受影响。
招标控制价: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广东段)HZGDJL-3标监理项目部试验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为19.8834万元,拟按此金额作为最高投标限价进行采购。
二、谈判相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该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2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无负债;近2年无发生由于设备纠纷而产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接受近3年被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不接受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在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响应人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运输能力以及提供售前、售中、售后优质服务和参与铁路项目的业绩,并履行其他相关的义务;试验设备整机保修至少一年。
4.理解并遵守的规定及要求,并已办理完成供应商注册手续;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 / 。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6日上午8:30:00至2025年6月30日上午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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