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2025年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办理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2025年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办理 |
| 项目概况: | 1.项目背景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按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武装押运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到施工地县级公安局办理射孔作业合同备案和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按要求履行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告邀请有资质及能力的承包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项目最高限价82.82万元(含税)。 (2)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 月31日止。 (3)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射孔作业涉及区域。 (3)服务方式:完成射孔作业区域公安局合同备案、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办理。 (4)服务时效:乙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3-5天完成射孔作业涉及区域的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的办理或合同备案,并将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送至轮台基地(如遇超过办理时间的情况需提前一天向甲方报备)。 (5)结算方式:依据工作量清单,开具服务类值税发票,次月月初挂账,次月付款。 (6)资金来源:直接成本。 |
| 项目单位: | 塔里木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响应人参加,需提供对应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提供形式:提供财务承诺书。 3.信誉要求: 3.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2“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及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提供形式:提供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4.其他要求: 4.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处罚的响应人(复查合格的除外),资格将被否决。 4.2近一年内未出现因响应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提供形式: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谈判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5-06-25 18:30:00 2.谈判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5-06-28 19:00:00 3.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期间内,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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