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光催化反应器已经批准实施,采购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光催化反应器
2.2项目编号:M410(请登录)
2.3招标范围:新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光催化反应器及其附属设施,包含拟采购设备的设计、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等服务、配套资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保险、税金、安全措施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日。
2.6质保期:自设备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光催化反应设备供货业绩合同(提供业绩合同封面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当合同及业绩相关证明资料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发包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合同相对方发包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业绩资料或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有权利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3.3.2 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信誉要求查询的,以招标人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提供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4日17时30分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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