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8.5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5161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主要建设南溪边境检查营区内旧房改造、室外道路硬化、绿化改造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递交验收申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项目参照《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鲜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3)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鲜章)。(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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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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