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编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2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4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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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保证金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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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屏南县2025年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防汛防台应急演练项目 |
1.00 |
24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500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a.gov.c)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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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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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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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日(含法定节假日、周末),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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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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