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利县医共体八仙分院住院楼医用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共体八仙分院住院楼医用电梯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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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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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输送设备 |
平利县医共体八仙分院住院楼医用电梯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2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共体八仙分院住院楼医用电梯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 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 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 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共体八仙分院住院楼医用电梯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若为电梯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 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有效期内的旧证);
(4)供应商若为电梯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及所投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有效期内的旧证)。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 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至 2025年07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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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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