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水源地水资源保护-琉璃河镇中心区污水入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9898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25.989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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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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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2025年水源地水资源保护-琉璃河镇中心区污水入网工程 |
325.989895 |
1项 |
2025年水源地水资源保护-琉璃河镇中心区污水入网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份额不低于228.19万元。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手续时需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成交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3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6-26至2025-07-02,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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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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