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采购包1:180.000000万元;采购包2: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按费率报价(一个分包内所有食材所报费率须相同),上限为100%,超过者按无效投标处理。结算基准价为南京上海路菜场的同类同品质商品定价。例如:供应商所报费率为90%,若该供应商中标,则其所供食材的收费价格=结算基准价×9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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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种类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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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肉类、家禽类 |
180 |
不含扶贫定额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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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蔬菜、水果、蛋类、奶类、水产类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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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供货量为准,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向中标人下订单,采购人不保证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一定达到预估采购金额。(2)报名多个包的供应商,投标文件需分包进行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或声明,正本中应为原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或声明,正本中应为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