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HXZJ-G2025-0015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公共卫生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759.********万元(采购包1:526.********万元;采购包2:193.********万元;采购包3: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第一标段:人民币伍佰贰拾陆万元整(¥5,260,********)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元整(¥1,930,********) 第三标段: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 采购需求:苏州高新区公共卫生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一批,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部分设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设备生产厂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1.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包21.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单位具有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投标单位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单位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采购包31.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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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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