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佳木斯电信桦南分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为规范桦南电信分公司食材食品采购管理,节约成本、提高食材食品品质,保证采购食材食品的保鲜度,现对大米、白面、豆油、肉类、蛋类、水产、奶类、果蔬类等食材食品,现进行公开采购。
佳木斯电信桦南分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估算不含税金额为28800元人民币。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签约方式:与成交人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1.5付款方式:以实际发生的订单为依据,经双方确认后按照考核标准每月付款。
1.6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不含税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开具增值税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2.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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