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报价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人,代表(福建福****公司)(简称“采购人”)实施福清核电操纵人员能力评价与提升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全权负责本项目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报价单位须按照谈判采购的规定进行响应,报价应****公司要求提交;报价人自行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项目最终用户为福建福****公司****公司与中选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最终用户作为见证方。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之目的,见证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参与合同技术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监督、审查、验收及考核评价等); 中选****公司及最终用户各自享有的合同技术执行权利****公司及最终用户行使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同等的待遇。 本项目谈判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持授权委托**加谈判的,视为自行放弃谈判及最后报价的资格。二、报价总体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按规定完成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并满足:A.通用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企业未处于吊销、注销、迁入、迁入、停业、清算状态);(3)报价人未****网站存在不良记录(须在报价文件中附自查记录);(4)报价人未处于或中国核电供应商黑名单之中;(5)报价人具备完成该项目应有的资质,并在合同期内保证其资质的有效性。B.专用条件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五年以上的核电相关工作经验及1年项目协调经验。 服务范围:承担福清核电操纵人员能力评价与提升技术服务项目,对福建福****公司开展专家支持与对标活动,吸取同行电厂的良好实践与优质成果。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报价文件需响应谈判采购的要求,对于部分满足或不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内容,供应商应主动提出偏离项或替代方案,并提供真实可靠、可验证的材料以证明所提供的服务能满足电厂使用需求。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0时30分 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0时30分 报价截止日期:2025年7月7日10时00分 报价请在规定时间内的;(2)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上报价的;(3)报价人报价超过采购人的限价要求的(如有限价要求);(4)报价人在中国核电或的黑名单目录中。(7)报价人不满足报价人/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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