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五华县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造价咨询服务询价采购。
2.项目地点:梅州市五华县。
3.概算金额:总额60万元(即30万元/年,有效期2年)。概算金额是采购人针对本采购项目的预测量,仅提供给响应供应商作参考,最终实际的量以下达的工程实施任务为准,采购人不对成交供应商实际获得的量进行承诺。
4.项目类别:二类。
5.采购分类:服务类。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8.框架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年内有效。
9.框架协议结果适用范围:五华县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承接的主、配电网及修理、技改工程等项目。项目包括甲方委托的工程类项目、服务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装修、车辆维修、安健环项目)编制或审核限价、预算编制及审核、竣工结算编制或结算审核、总结算报告编制等。
10.工期要求:委托服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特殊情况需以业主委托为准。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3.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
14.(请登录)
二、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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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标包号 |
概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费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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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华县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造价咨询服务 |
工程类项目、服务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装修、车辆维修、安健环项目)预算编制及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总结算报告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
标包1 |
60 |
100 |
/ |
1、工程类项目、服务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装修、车辆维修、安健环项目)预算编制及审核、竣工结算编制或结算审核、总结算报告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报价费率≤100%且不低于成本为有效响应报价。报价费率<90%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7.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明)
10.2022年至今同类业绩要求:近2年不少于5个。
注:同类业绩指:配网基建、业扩、技改修理、营销工程、用户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基础设施、建筑工程等预算、结算或审核;(2)需附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审核报告或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五华县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合同》,由需求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成交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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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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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0.45%=2.25万元
(5000-1000)×0.25%=10万元
(6000-5000)×0.1%=1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17.95*70%=12.565(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的概算金额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
(请登录)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4日12时00分00秒
采购文件截止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7日18时00分00秒
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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