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地块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搬迁及拆除服务,招标人为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地块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搬迁及拆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及范围:
对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地块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改造搬迁及拆除服务,改造搬迁部分包括与住户洽谈、签订改造搬迁协议、组织选房、签订补充协议、滞留户清退等事项,中标单位需提供签约和选房系统服务、宣传服务以及与属地政府的必要协调工作等;拆除部分包括房屋拆除、渣土清运、场地平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资质/业绩/财务能力/人员/机械设备要求/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或相关业绩,需提供已完成业绩的合同。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人员要求:拆除部分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改造搬迁部分从业人员须取得征收拆迁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拆迁人员须缴纳社保并提供社保证明。
3.6拆除机械设备要求:须配备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的相关机械设备和设施。
3.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3.8履约信用要求: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的信用查询记录;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不接受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况的投标人。不接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投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https://cfws.samr.gov.cn/)存在处罚记录的投标人。
3.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仅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且拆除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搬迁服务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25日09:00时至2025年6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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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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