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2025-G1-********-YXSH-0021 项目名称###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01 包###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智慧黑板等设备采购,包含:****网络广播客户端管理软件(1套)、国产台式电脑(1台)、激光打印机(2台)、数码复印机(1台)、智慧黑板(7台)、交互智能平板(3台)、设备运维管理软件(7套)、课堂拾扩音系统(5套)、智能笔(7个)等设备,更多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02 包###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课桌椅采购,包含:书画桌(椅)20套、学生课桌(椅)685套、教师讲桌(椅)19套,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01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验收。逾期10个日历天内违约金按合同价款500元/天计算。超过15个日历天未完成供货安装和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鉴于01包对项目工期交货期要求,投标人须按照01包的供货期作出书面承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供货、安装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标段2:02包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中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验收。逾期10个日历天内违约金按合同价款500元/天计算。超过15个日历天未完成供货安装和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鉴于02包对项目工期交货期要求,投标人须按照 02 包的供货期作出书面承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供货、安装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1###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智慧黑板等设备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课桌椅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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