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低空防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低空防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5ZT010204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浙江铁塔2025年低空防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采购预算:125.00万元(含税),以成交不含税总价作为合同不含税总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估金额(万元) |
| 1 | 低空防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服务 | 本项目围绕机场空域低空安全管理核心需求,以通信铁塔高点资源为依托,以多源物联感知融合技术为核心,致力于实现以下研究目标:①构建多源感知融合技术体系:研发集成低空雷达、无线电侦测、Remote ID、光电设备等多类型传感器的协同感知系统,②开发智能识别与预警系统:基于深度学习算法,研发针对无人机、鸟类、气球等目标的识别模型,并结合北斗三维位置网格码构建低空不明飞行物动态预警平台,实现对入侵机场空域、违规飞行等异常行为的实时监测与智能预警。③完成系统组网与应用验证:完成低小慢目标态势感知系统的组网部署试验,形成完整的技术方案,为大规模推广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 125.00 |
1.7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1】个,成交份额【100%】。
□ / 个,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17900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同采购项目概况。
2.2交付期限:2025年12月31日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
2.3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控股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案例业绩指:低空目标监测系统软件开发类)。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章。
注:
(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全国级或浙江省级】【综合服务—咨询服务—技术研发服务—技术研发服务—技术研发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按照采购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合作处理措施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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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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