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中核二二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工艺性BOP建安工程(一)钢结构专业分包常规(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国核建中核二二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工艺性BOP建安工程(一)钢结构专业分包常规(询比)采购
- 项目编号:CNEC-GC-GKXJ-25-9892
- 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700 天,自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并满足总包合同及各级进度计划工期要求。
-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核电厂
- 采购范围:(1)施工图纸内钢结构工程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包括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及其报审,预埋件的制作与安放,材料的采购与检验试验,钢结构的制作、运输、校正、组装、拼装、安装,钢结构面层除锈与防腐、面层涂装,成品保护,竣工清理,竣工验收,售后服务,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2)为满足施工现场需要而搭设的临时钢平台,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制作、运输、安装、防腐、防火和之后的拆除等。乙方不因承包范围调整而要求费用补偿。
-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均需在有效合格期内)。
(2)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供应商处于、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7)其他:供应商在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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