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重点任务号 重点任务名称 ZC25T******** 157 基****网标识解****网设备认证与追溯公共服务平台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在境内承担拟投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守法诚信经营;基础电信****公司参与投标时,如果投标人是不具备独立法人资****公司,应提供其具备独立法****公司出具的****公司参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公司为主体签订合同; 2、投标人(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出具推荐单位盖章的2025年专项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地方企业及单位(单独申报或牵头)投标的,由投标人(单独申报或牵头)所在地省级(包括省、自治区###市及计###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省级(包括省、自治区###市****局推荐盖章。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局推荐的项目,投标人(单独申报或牵头)注册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所在地均应在辖区范围内; 中央企业(集团)、中央企业(集团)的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单独申报或牵头)投标的,由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盖章;中央企业(集团)参股的其他企业(单独申报或牵头)投标的,由所在地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局推荐盖章; 中央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单独申报或牵头)投标的,由中央部门推荐盖章;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主持相关项目开发能力或经验; 4、投标人(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向**购买招标文件,未向**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科技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专项支持范围; 6、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等工业和信息化部专项的单位,截至本年度相关要求发布时,如有超过实施期6个月仍未完成验收项目的,不得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实施期包括经批准同意的延期时间)。项目实施期精确到年的,认定实施期为该年度最后一天;项目实施期精确到月的,认定实施期为该月最后一天;批准延期的项目,以延期后的实施期为准;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22年以来)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发现严重违规或违法问题; 10、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22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11、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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