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化100万吨/年连续联合装置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技术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联合装置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2〕50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湖南石化100万吨/年连续联合装置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湖南石化一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5.37万元(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 开展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包含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召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
2.5其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受托方须在收到委托方具备验收检测条件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协助委托方通过专家组对评价报告书的审查。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②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化工、石化及医药;
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④具有2022年以来石油化工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业绩;
⑤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项目经理及团队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临床医学、职业卫生或环保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2022年以来石油化工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执业业绩;
(2)参与职业病危害评价人员(至少3名)具有建筑工程、临床医学、职业卫生或环保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人具有2022年以来石油化工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执业业绩。
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等材料。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下载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
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6月24日 14 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 23 时5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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