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浠水县2025年“以钱养事”农村能源公益性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预算金额:
建后服务服务费总计30万元
根据我县农村沼气建设和发展数量,全县设立2个服务片区。
一片区包括:清泉东、西(以浠河为界)、巴河、丁司垱、散花、策湖、兰溪、南城开发区等乡镇,设置站点不少于5个,每个站点至少有1名持有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预算资金15万元。
二片区包括:蔡河、洗马、绿杨、三角山、白莲镇、团陂、关口、竹瓦、汪岗等乡镇,设置站点不少于5个,每个站点至少有1名持有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预算资金15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沼气物业管理服务能力,至少有一名持有沼气物管员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且近3年从事浠水县农村能源(农村沼气)安全管理维护和后续安全使用服务人员。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参照国家关于该项目设备的三包规定,农村沼气相关设施设备易损件保修期壹年。
2、适应农村的要求:
(1)有24小时服务电话,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能够随时答复;
(2)安装维修服务能力须覆盖所投标地区所有镇,保证5日之内解决用户产品出现的故障;
(3)提供企业的售后服务措施,包括免费保修年限、能否提供上门维修及巡回维修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27日14:0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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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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