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项目为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三标段二工区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三标段二工区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预制站台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万站车站主体长209.5m,建筑面积13077㎡,为地下两层双柱三跨或无柱箱形砼框架结构,12m岛式站台,车站主体基坑采用明挖顺筑法施工,采用钢管桩+锚索+岩石锚杆支护形式的支护型式。车站小里程端TBM接收,在车站端头设置TBM接收井;大里程端接盾构接收,在车站大里程端头设置盾构接收井。车站附属一共设置4个出入口及2个风亭组,本站单独设置冷却塔。
2.2采购内容:
(见招标公告附件1)。
2.3采购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二十一局物设〔2023〕80 号;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一般纳税人,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2023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4)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商,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报价;
(5)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6)投标人有的良好销售业绩;
生产厂、代理商均可对招标物资进行投标报价。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本次采购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5.竞谈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于2025年6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29日18时0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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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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