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鞍钢总医院2025年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
1.2项目编号:GT2
1.3采购人: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
1.4(请登录)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3号楼、5号楼、口腔医院、1号楼18个病区(血管外、胸外、胃肠外、肝胆外、icu等侯区、耳鼻喉口腔、甲乳外、肾内、消化、呼一、呼二、麻醉科办公区、骨一、骨二、骨三、介入、脑四五、妇产科)、7号楼三层,总建筑面积约为37300.57平的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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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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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鞍钢总医院2025年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 |
384516.66 |
元 |
365天 |
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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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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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提供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类别等级是制冷空调A类III级及以上和D类III级及以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谈判日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5万元及以上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后附,加盖公章)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至少包括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高处作业证;电工作业证),每人持有多个证书,只能按照一个计算(原件备查)。供应商为施工人员缴纳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其他要求:本项目需要踏勘,提供甲方出具的踏勘证明方可参加投标,参与本次踏勘的必须为本公司项目经理,提供职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踏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信息需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或黑白复印件无效,如发现造假等违规行为,甲方不予出具踏勘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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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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