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项目名称:青海省八宝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1.2招标人:祁连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1.3(请登录)
1.4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招标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修复生态泄流闸坝3处;修复河道地貌形态78.7hm2;完善堤岸生态化功能7.4km;恢复河湖自然岸线功能38.68km;修复汇入口河流形态5处;提升安全防护设施1项;打造智慧化信息管理平台1项;打造水文化载体21处等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项目地点:祁连县八宝河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修复生态泄流闸坝3处;修复河道地貌形态78.7hm2;完善堤岸生态化功能7.4km;恢复河湖自然岸线功能38.68km;修复汇入口河流形态5处;提升安全防护设施1项;打造智慧化信息管理平台1项;打造水文化载体21处等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2.3服务地点:祁连县八宝河;
2.4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询比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信誉要求:有良好信誉,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隐瞒实情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一)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企业资质证书被暂扣或被撤销的;
(四)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破产状态的;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六)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七)投标人与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6月24日09:00时至2025年06月26日17:3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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