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修缮工程内部控制评价暨专项审计项目
预算限额:人民币9.9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46万元
采购需求:深圳市人民医院修缮工程内部控制评价暨专项审计1项,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征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审计和整改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纳入深圳市人民医院诚信档案管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6 月 23 日起至2025年 6 月 30 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4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 7 月 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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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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