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
项目名称:2025-2028年南京市市管污水厂水质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228.4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8.42万元(该费用为三年的最高限价),76.14万元/年
采购需求:
对南京市市管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污泥含水率进行水质检测、提供季度评价所需环境标准样品,关于本次采购的详细检测点位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服务期满,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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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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