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碱性清洗剂采购
1.2 招标项目编号:GN202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采购周期:3年
1.5 标包数量:1个标包
1.6 最高投标限价:1019433.6元/3年
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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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品名称 |
参数规格 |
暂定用量 (3年)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 (元/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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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碱性清洗剂 |
★1.用于清洗手术器械及其它医疗用品的高效碱性清洗液,清除表面的干涸血溃、蛋白质、多糖类等; ★2.含器械保护剂,有效防止器械的硅酸盐变色,对器械无损害,并提供相关报告或文献资料; 3.具有抗硬水功能和抑菌功能; ★4.清洗机稀释比例可达1:500及以上; ★5.可去除朊毒体,并提供相关实验数据报告或文献资料; 6.无泡,易漂洗,无残留; 7.可生物降解,对环境无污染; 8.规格为5升(L)及以上; |
7866 |
升 |
10194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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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条款为不得偏离条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视为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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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招标数量为暂定量,上表列出三年中预计使用量,每次供货数量、时间及规格型号以招标人通知或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结算按实际双方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单价不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如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须对标包下的所有物品货物全部进行投标;针对所投物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进口产品也可由其中国代表处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国内一级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投标产品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3.4 信用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
(2)投标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的;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为准:“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国产产品”包含国内品牌国内生产和进口品牌国内生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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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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