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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本级)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5-2026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大肉、鸡蛋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5-2026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大肉、鸡蛋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肉、鸡蛋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1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畜禽肉 大肉、鸡蛋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140,000.00 3,1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约200天(以实际配送天数为准)

合同包2(大肉、鸡蛋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1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畜禽肉 大肉、鸡蛋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140,000.00 3,1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约200天(以实际配送天数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肉、鸡蛋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6)《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合同包2(大肉、鸡蛋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6)《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肉、鸡蛋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任意税种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7)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其生产企业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合同包2(大肉、鸡蛋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任意税种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7)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其生产企业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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