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蔚汾河上游恶虎滩乡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需要,中国水电十一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物资设备科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合同签订实施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签订执行,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工程位于山西省兴县奥家湾乡,工程内容:新建河道岸堤生态修复工程8.91千米,主要工程量砂砾石开挖18.28万m3,砂砾石回填12万m3,格宾石笼1.9万m3,混凝土挡墙3.3万m3,合同总金额3326.71万元。
2.采购范围:蔚汾河上游恶虎滩乡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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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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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品混凝土 |
C25 |
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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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砂浆 |
M1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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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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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由买方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5.交货地点:蔚汾河上游恶虎滩乡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产品合格,产品和服务满足采购人需要,实现本询比项目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符合设计要求,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要求:满足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等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各项指标均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样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数据报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 06 月27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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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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