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三合同段项目部采购氯丁酚醛胶粘剂,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询比价条件,现对我方所需物资氯丁酚醛胶粘剂进行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
工程公司于2022年7月中标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中标金额为23.18亿元,工期52个月,主要工程量:路基挖方95万m3,路基填筑247万m3,垫层73万m2;上、下和底基层197万m2。沥青路面461万m2;特大、大桥、中桥/共12座;分离式立交(主线下穿)895.5m/8座;小桥18座;涵洞30座;通道35处。新建收费站1处,改建服务区1处,改建养护工区1处。项目现已具备开工建设,采购资金为工程验工计价款,具备物资采购条件。
采购包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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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划 |
单位 |
交货地点、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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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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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 JMJ -01 |
氯丁酚醛胶粘剂 |
3772.5 |
千克 |
地点:中铁十九局施工现场(葫芦岛市绥中县) |
注:1、以上采购数量为计划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现场实收合格结算数量为准。
2、计量方式为:按千克计量。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需提供能够全额开具本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报价人报价要求:报价人需按照采购人规定格式《报价表》报价,具体格式见询比价文件。
3.3报价人供应及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标的物的运输组织能力且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
3.4报价人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报价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不在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以及使用单位上级公司处罚期内及《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黑、黄等级中。
4.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5年06月30日上午0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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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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