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嘉兴南湖机场交通标志指引系统主要用于引导车辆快速畅通进出机场核心区。工程范围划分为市域外围高速路网(申嘉湖高速-常嘉高速-杭州湾环线高速-苏台高速)、中心城区三环快速通道和临空经济片区围合范围以及枢纽核心区三个层级,分别通过高速公路、快速路/通道、地面道路三个层次,按照指路信息分级、逐层引导为原则,以静态引导为主,核心区适当增加动态诱导的方式,构建“导航清晰、通行有序、衔接高效”的交通标志引导系统。
项目涉及静态指引标志413块(其中高速公路243块、快速路60块、区域地面道路110块),动态诱导屏7块,具体以实际为准。立杆主要以现状利用为主,部分新建杆件。在建道路纳入相应项目同步实施,不计入本项目(桐乡大道东段除外)。
建设地点:①.市域范围:外围高速路网东至常嘉高速,西至苏台高速,北至申嘉湖高速,南至杭州湾环线高速围合的市域范围;②.中心城区+临空经济区范围:三环快速通道和临空经济片区围合范围;③.枢纽核心区范围:临空经济区内以及机场本体周边5~10km范围内的重点区域。设计内容:上述工程范围至嘉兴南湖机场交通标志引导系统的施工图设计。
项目工程技术标准:项目主要采用《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等。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
估算总投资约为1600万元,建安费约为13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估算总投资和建安费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静态指引标志及动态诱导屏施工图设计、交通组织方案编制、施工预算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等的设计工作。本项目设计设1个标段。
2.3 设计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含施工图预算)。
(2)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资料。
(3)服务期:从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资质,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完成过1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的设计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
□3.3 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至 2025年06月27日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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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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