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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警务室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20 收藏项目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警务室新建工程(第三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18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

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警务室新建工程,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警务室新建工程(第三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警务室新建工程(第三次):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

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

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供应商可以

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也可以单独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承诺

书签字盖章要求详见本章“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承

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 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

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

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加盖

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

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

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

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

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②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

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要求,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

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

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供应商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

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

通过等相应后果。

③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供

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

过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

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23 09:00到2025-06-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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