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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炬晟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量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0 收藏项目
1、项目编号:FJT

2、项目名称:厦门炬晟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量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

①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②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a.gov.c);需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及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③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

④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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