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标段一:宁波机场翔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牵引车项目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 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供货期 |
采购单位 |
交货地点 |
|
1 |
电动行李牵引车 |
5辆 |
详见第五章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宁波机场翔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特殊要求:★根据《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则》、《宁波机场关于飞行区内运行车辆安装GPS定位设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需额外随车配置与宁波机场接口相匹配的车辆GPS定位系统,设备名称:高精度车载终端;品牌:智汇空间;型号:SV323-HP。 |
||||||
标段二: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牵引车项目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 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供货期 |
采购单位 |
交货地点 |
|
1 |
电动行李牵引车 |
3辆 |
详见第五章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的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牵引车采购项目,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的所有标段或者部分标段进行投标,投标文件按不同标段分别编制、递交。不同标段均可兼投兼中。
开评标顺序按下列排序进行:
标段一:宁波机场翔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牵引车项目
标段二: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牵引车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代理商投标时需具有投标产品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授权书;
⑥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具有不少于4台电动行李牵引车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招标人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二: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代理商投标时需具有投标产品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授权书;
⑥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具有不少于2台电动行李牵引车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招标人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29日 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